最高20万元!2021年临平区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开始征集!

阅读:997 2021-07-14 15:44:41

一、申报对象

(一)杭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(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);

(二)毕业5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(毕业时间为2016年6月1日(含)之后,含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;

(三)毕业5年以内港澳台、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(毕业时间为2016年6月1日(含)之后)。

上述对象在临平区内自主创办企业并依法登记注册,取得工商营业执照。

 

二 、申报条件

(一)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,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%;

(二)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,具有带动就业能力。申请资助企业需在临平区税务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,且依法在临平区缴纳流转税(增值税、消费税);

(三)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,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,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;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一致;

(四)在杭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,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,并且是在杭州市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;

(五)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(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)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、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、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、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等专项资金(经费)项目资助。

 

三、申报材料

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件:

 

(一)项目无偿资助

1.杭州市临平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(系统自动生成,签字盖章后再上传);

2.杭州市临平区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;

3.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项目计划书(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),主要内容为:企业概况、创业团队及其投入、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、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、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;

4.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明、学历证明(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);

5.企业营业执照、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公司章程;

6.最近三年企业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和纳税证明(注册不满三年的企业从注册时间起提供);

7.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订单(销售)合同; 

8.其他能证明公司技术、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材料(如: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);

9.项目申报承诺书(系统上下载,签字盖章后再上传);

10.“信用杭州”网站获取的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。

 

(二)经营场地补贴

1.杭州市临平区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(系统自动生成,签字盖章再上传);

2.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明、学历证明(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);

3.企业营业执照、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;

4.企业房屋租赁合同、租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(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,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开具证明);

5.房屋租金发票(近一年的租房发票,发票需备注地址、租金起止时间,发票抬头需与企业名称一致);

6.申请前十二个月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记录;

7.项目申报承诺书(系统上下载,签字盖章后再上传);

8.“信用杭州”网站获取的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。

 

(三)经营场地补贴续补所需材料

2019年、2020年房租补贴续补:企业房屋租赁合同、租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(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,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开具证明)、近一年的租房发票(发票需备注地址、租金起止时间,发票抬头需与企业名称一致)、“信用杭州”网站获取的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。

 

四、申报途径

(一)项目无偿资助

项目申报(即日起至7月31日)。项目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服务系统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跳转),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后进行登录,进入大学生创业资金资助申报;

(二)经营场地补贴

补贴申报(即日起至7月31日)。项目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服务系统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跳转),通过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后登录,进入大学生创业资金资助申报,进入业务办理。

(三)其他注意事项

1.符合经营场地补贴申请条件的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,采取“先租后补”的方式,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,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;

2.自申请经营场地补贴之日起三年内,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,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;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,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,终止享受补贴政策,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,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。每个法人只能申请一次,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,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。

3.享受免费经营场地,或者享受过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。 

 

五、扶持方式

(一)资金扶持

1.项目无偿资助:经专家评审可给予5万元、8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、20万元五个等级的项目无偿资助。同时推荐参加市级评审,通过的项目在区级基础上可再享受市级资助50%;

2.经营场地补贴:三年内给予最高10万元经营场地租金补贴,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,第二、三年分别最高补贴3万元。申请补贴的经营场地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场地一致。

(二)导师辅导

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,实行“一对一”创业指导。

(三)跟踪服务

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、创业孵化、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。

 

六、其他

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创业者要诚实守信,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,申报信息必须真实。有提供虚假资料、重复获取本扶持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,列入失信者名单,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联系人:临平区人力社保局筹备组 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571-86230697

联系地址: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713办公室

遇到系统申报问题联系技术QQ:3179303181

 资料: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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